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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布!广东、江西、海南三省充电桩政策!
发布日期:2020/12/09 作者:中皓股份 浏览:次
新基建 自今年年初国家推出“新基建”概念以来,充电桩作为新基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关注热点。各地均出台了充电桩产业的相关扶持政策,充电桩产业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
近日,广东、江西、海南三省发布最新充电桩政策。
广东省:到2022年全省建成约18万个充电桩
日前,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该方案指出,广东省将推进电动汽车智慧充电桩建设,到2022年全省建成约18万个充电桩,建立可转移负荷有序充电、V2G(车辆到电网)、充放储一体化运营体系。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及重点城市创建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示范城市,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车辆加氢设施建设,到2022年新建200个加氢站,重点建设广州—深圳、广州—珠海氢能运输走廊,规划建设沿海经济带氢能高速运输走廊。
江西省:到2023年全省力争建成190座充电站
12月4日,江西发改委印发《江西省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总体目标到2023年,全省确保新建成各类充电站96座、各类充电桩30000个;力争建成190座、60000个。南昌市、九江市、赣州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其他设区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5。设区市主城区原则上按服务半径每6公里建设1座公共充电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提高标准。南昌市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1公里,其他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2.5公里。骨干高速公路服务区基本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私家电动汽车原则上应配建自用充电桩。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奖补力度,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补助给予适当支持。
海南省十四五规划:规划建设全省充电桩设施
建设清洁能源岛。全面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总量及强度双控行动。大力推进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大力推广循环经济,发展全生物降解、清洁能源装备等生态环保产业,推动昌江清洁能源产业园建设。实施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快推进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开展系列绿色创建活动。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规划建设全省充电桩设施。提倡绿色出行,提高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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