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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全市产业结构,成都出台行动方案和政策措施
发布日期:2022/05/20 作者:成都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 浏览:次
成都市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全面贯彻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并印发了《成都市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目标到2025年,全市产业结构更优、发展质效更高,高技术制造业营业收入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42%,制造业企业R&D经费投入强度较2020年提升25%;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现代服务业比重达到50%以上、占GDP比重达到35%。产业绿色竞争力持续提升,聚焦光伏、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氢能、储能等细分领域建圈强链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规模达到3000亿元以上;全市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0%以上,万元GDP用水量降低至24立方米,单位GDP能耗降低水平、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水平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以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为抓手促进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任务基本完成,产业空间布局持续优化,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承载过多、城市新区带动能力不强、郊区新城产业人口承载力不强等问题得到缓解,城市宜业宜居度和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典型经验和制度成果。
《行动方案》围绕壮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培育城市产业新增长点提出5项重点任务:
1.持续做强光伏产业。依托淮州新城、双流航空经济区等核心承载地,以通威太阳能等链主企业为牵引,稳步扩大光伏产业规模,实施精准招商补齐产业链短板,构建“光储用”高端产业链条。加快建设以成都为核心的光伏高端能源装备引领区,推动成(都)乐(山)眉(山)晶硅光伏产业一体化发展。到2025年,力争全市光伏产业总产值达1000亿元以上,培育5家以上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头部企业。
2.积极发展锂电产业。以中航锂电、亿纬锂能、巴莫科技、宁德时代、蜂巢能源、格力钛等锂电产业重大项目为牵引,持续延展产业链条、做大产业规模,做强正负极材料环节,招引电解液、铝箔等关键环节头部企业,实现锂电主辅料均衡协调发展。在上游电池材料环节加快招引重点隔膜企业,在中游电池及系统环节加快招引链主企业,加大动力锂电池装机推广和储能锂电池示范应用。到2025年,力争锂电产业总产值达1000亿元。
3.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开展“链主”精准招引工作,加大对汽车头部企业的招引力度,提升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水平;围绕整车和零部件龙头,梳理形成5+2零件供应商清单,重点招引“三电系统”、智能系统等“专精特新”企业。加强与重庆市联动协作,协同布局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及服务网络,构建成渝“电走廊”;协同发展氢燃料汽车,构建成渝“氢走廊”;争创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构建成渝“智行走廊”。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换电模式和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4.加速氢能商用化产业化进程。整合天府实验室及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创新资源,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推动氢能技术攻关,拓展丰富运用场景,加速氢能商用进程。以成都绿色氢能产业功能区、成都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等为核心承载地,加强区域协同,大力发展电解水制氢;重点依托四川华能、东方电气等企业,加快氢能制备、储运、加注环节产业化进程,全面推动氢能在工业、交通、大功率储能等领域应用,打造品牌突出、体系完善、技术领先的氢能全产业链。到2025年,氢能高端装备产业实现自主化、集群化,氢能产业总产值突破500亿元。
5.培育发展新型储能产业。着眼打通超大城市电池生产、使用、储存、回收利用产业循环,大力培育新型储能产业链。依托淮州新城、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四川天府新区半导体材料产业功能区等承载地,重点发展动力及储能电池材料、电芯、模组、PACK、BMS、储能研发和制造,提升在蓉企业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实施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立全生命周期追溯监管体系,推进标准化电池箱、模块化电池以及相关接口形成行业通用标准,布局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电池回收管理工作。
此外,《行动方案》还围绕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提出14项重点任务。
成都市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
为推动《中共成都市委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优化空间产业交通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的决定》(成委发〔2022〕2号)落地落实,制定本政策措施。
1.育强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链主。对国内外行业龙头、“专精特新”、核心配套企业,在蓉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0亿元以上的新建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补贴总额市级分担35%—50%比例给予支持,用于推进项目落地。
2.设立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基金。支持市属国有企业与央企等建立100亿元绿色低碳产业基金,鼓励“链主”企业和相关企业参与设立专项基金,投资并购产业链上下游战略性项目。选取一批高成长性优质企业,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给予资本金注入支持。
3.支持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攻关。采取“揭榜挂帅”方式,实施重点“卡脖子”技术攻关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发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对揭榜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企业牵头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项目,按要求给予研发经费匹配。
4.支持碳中和服务业加快发展。鼓励产业园区及功能区开展第三方减污降碳环境综合治理,对符合要求的按照年度合同金额的5%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专业机构、行业协会共建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优先纳入成都市生产性服务业十大优秀平台评选范围,对具有明显公共属性的平台按投入金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助。
5.支持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支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争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20万元资助资金。每年遴选一批重点产业链领军人才,提供30万元资助资金。对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实施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支持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在蓉转化,对技术交易输出方、吸纳方及中介方分别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3%、4%、3%,一次性给予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100万、50万元资助,每个单位单一年度不超过300万元资助。
6.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动制造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成都服务”品牌培育计划,聚焦重点产业链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三年遴选30户领军型企业、60户创新型企业,首次入选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并授牌;遴选600家成长型企业,发布名单支持企业加快发展。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型、创新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落实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支持重点产业链组建产业联盟,对经市级相关部门认可的产业联盟每年给予不高于100万元的运营补贴。
7.支持数字赋能产业发展。支持企业自主投资建设数据服务平台、产业链网络化协同平台并开放共享,对外服务企业数达到200家(含)以上的,按照企业对该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企业最高300万元的补助。支持企业在生产经营各环节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可按企业投入的15%—2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贴。
8.支持打造绿色产业载体。实施绿色低碳园区示范工程,采取“赛马制”确定6个重点产业园区,市级财政连续3年累计给予最高1亿元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规定给予新增政府债券重点支持。实施绿色制造提升行动,对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建设,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9.支持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再生资源“收储运用”机制创新,支持废旧(锂)电池、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循环再利用等项目建设。大力支持国家级和省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探索建立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鼓励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10.支持中心城区提升产业质效。加大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疏解力度,优先保障用地,并从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给予补贴。“腾笼换鸟”发展楼宇经济、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对企业自主改造项目收取的报建费,按50%返还项目所在地政府;支持服务业项目盘活存量用地,利用存量土地实施再开发并整体持有物业的省、市重点项目,按规定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11.支持城市新区提升产业集聚辐射能力。支持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用好用足国家、省支持政策,强化市级配套。支持城市新区联动其他区域构建“创新+孵化”“总部+基地”“研发+制造”等产业互动发展模式,并在项目用地、财政资金、市级产业基金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12.支持郊区新城提升产业承载能力。市级层面在郊区新城加强统筹布局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功能平台,积极争取纳入省重点项目、优先纳入市重点项目,匹配用地、资金等资源要素。支持郊区市县与全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联动,通过联办、共建、托管、直属等多种方式,补齐教育、医疗、文体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