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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四大发展方向,动力电池、充电桩问题将快速解决
发布日期:2020/10/19 作者:中皓股份 浏览:次
10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培育壮大绿色发展新增长点。会议针对《规划》中的内容,明确了4大发展方向:
1、加大关键技术攻关,鼓励车用操作系统、动力电池等开发创新。支持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电动化与网联化、智能化技术互融协同发展,推进标准对接和数据共享。
2、加强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快充为主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
3、鼓励加强新能源汽车领域国际合作。
4、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支持。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会议明确,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在技术路线选择等方面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在标准法规制定、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作用。引导新能源汽车产业有序发展,推动建立全国统一市场,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
数据显示,自2015年起,我国新能源汽车连续五年产销量居世界首位,2019年销售120.6万辆。截至2020年6月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417万辆,占国内汽车保有总量的1.16%;充电桩保有量共132.1万台,其中公共充电桩55.8万台,私人充电桩76.3万台。
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新能源公交车达到40.97万辆,占全部公交车数量的59.1%。目前,全国公交系统正加速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车辆和违法违规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
尽管近年来我国一直在有计划性地推动新能源汽车,但有高达73%的消费者表示出对基建配套缺乏感到担忧,53%的消费者存在“里程焦虑”。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据了解,目前,在北京、天津、深圳等城市及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区域,主城区公交新能源车比例已基本达到100%。
相比公共领域车辆,需求量更为庞大的私家车主群体对于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的需求更为迫切。但出于安全等方面原因的考虑,充电桩的推广仍然受到许多阻碍。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鼓励加强新能源汽车领域国际合作;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支持。
会议要求,加大关键技术攻关,鼓励车用操作系统、动力电池等开发创新。支持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电动化与网联化、智能化技术者互融协同发展,推进标准对接和数据共享;加强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快充为主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
业内预测,未来充电技术将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快速、便捷的充电方式将是发展的主流。充电站将有可能向大功率充储一体模式发展,大功率快速充电站将会普及。同时,无线充电、充电道路等新型充电模式也将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